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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1 22:1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21       报名截止:2021-07-07
为加快推进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医共体建设发展,及时补充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以下简称师市)医共体工作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兵团医联(共)体建设人事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兵人社发〔2020〕60号)等有关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医共体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医共体”,以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总医院为龙头,团场医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连队卫生室为基础,建立医疗服务架构成立的。总医院设立党建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内部控制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医疗服务管理中心、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药品器械设备管理中心、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形成统筹医疗服务医共体网络管理。第三师总医院致力于打造绿色花园式三级综合医院,拟投资14亿元,从2020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建成建筑面积158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张的绿色人文生态现代化的医院。
第三师总医院各团场分院,是集医疗卫生、妇幼保健、疾病预防、计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级甲等医院。均能够开展基层医院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二、人才待遇
享受岗位工资、津贴等福利,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休假,各类培训进修、职称评定和职称聘任、每年一次健康体检;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按照第三师人才引进相应标准享受人才引进待遇;统一安排职工宿舍。
三、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师市医共体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自主招聘。
四、招聘计划
此次第三师医共体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人员146名(具体岗位表)
五、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报名岗位所需专业必须为第一学历证书所列专业;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名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六、信息发布平台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政务网(http://www.xjbtnss.gov.cn/)和第三师总医院微信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官方平台。
七、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报名(2021年6月18日—7月7日)
1.报名方式
按照《2021年度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287226708@qq.com邮箱。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奖项荣誉证书、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
(2)《2021年度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彩打或粘贴彩色照片并手写签字;
(3)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提供);
(4)其他业绩证明材料(例如:专业表彰、手术记录、专科资质等)。
2.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1年7月13日前通过考生报名时的邮箱进行反馈,考生也可以电话咨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面试(2021年7月17日)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报名的实际人数进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招聘计划实行末尾淘汰,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报考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按后续电话的通知时间、方式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
1.考生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2.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以面试总成绩确定排名。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六)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人员的面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三师总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进行事业单位实名制登记管理,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时间以人员实际到岗时间为准。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名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师市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6296910
监督电话:0998-6296163